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11】23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国发办【2016】78号),进一步规范酒类流通秩序,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鼓励诚信经营,树立典型,引导行业自律,促进酒类行业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饮酒安全,中国酒类流通协会自2014年开展“全国放心酒工程”活动以来,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协会的共同努力和广大流通企业的大力支持下,“全国放心酒工程”活动发挥了树立正气,抵制假酒的作用,受到了行业和社会广泛好评。
近日,为了进一步巩固“全国放心酒工程”活动的工作成果,提高活动的影响力,更好推进行业自律,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甘肃省酒业协会发出通知,正式启动2025年“全国放心酒工程”认定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甘肃省酒业协会会员单位。
2、自愿加入中国酒类流通协会的单位。
3、企业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申报程序
1、请申报企业按照《“全国放心酒工程”管理办法》的要求,填报“全国放心酒工程”申请书(相关申报材料)及承诺书一份(附电子版),经请各市州协(商)会初审盖章后于5月20日之前报甘肃省酒业协会办公室。
2、甘肃省酒业协会收到申报材料后将进行材料审核,根据《“全国放心酒工程”管理办法》相关标准进行遴选,在征求企业意见后,向中国酒类流通协会推荐申报全国放心酒示范店(企业)。
三、相关要求
放心酒工程示范单位将本着“认真求实、公平公正、坚持标准、严格要求”的原则进行。
1、企业须如实填报,不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推荐资格。
2、请各市州协(商)会按照标准要求,认真推荐,签署意见并盖章,做到宁缺勿滥。
3、各市州酒类行业协会要严格按时间节点及时上报,逾期将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4、已到期的“全国放心酒工程”需要按照《“全国放心酒工程”管理办法》重新提交申请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晋爱
电话:0931-8760946(传真)
地址:兰州市定西路532号1511室
邮 箱:gssjyxh@126.com
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路532号(17797617090)
(来源:甘肃酒业编辑部)
(编辑:小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