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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村酒类市场专项检查整治活动的通知

来源: 甘肃酒业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7日

  为了规范农村酒类市场秩序,加强农村酒类市场管理,根据《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全省商务工作会议精神,近日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局发出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村酒类市场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注民生、保障安全、服务发展为主线,以净化农村酒类市场,促进新农村建设为出发点,以规范酒类经营行为,确保农民群众酒类消费安全为中心。通过专项检查整治,规范农村酒类经营行为,有效推进全省酒类管理工作。
  
  二、 主要任务
  
  1、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各级酒管部门要以农村酒类市场专项检查整治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酒类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把法制宣传与酒类市场检查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宣传教育酒类生产者、经营者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从法律层面提高自律意识和农村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使农村酒类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安全、繁荣、稳定发展。
  
  2、全面检查整治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的酒类生产企业销售公司、批发经营商、零售商、集贸市场、餐饮店、旅游景区(点)、超市、农家店、农家乐、娱乐场所、厂矿驻地生活区及周边区域等酒类商品经营企业(个人)。检查以打假治劣,规范渠道,保证酒类质量安全为目的,达到检查一处,登记一处,指导一处,规范一处。
  
  3、全面检查,突出重点。通过农村市场的专项检查整治,达到摸清情况,掌握底数的目的,检查面要达到经营企业的90%以上,争取不留空白。同时要突出重点,对生产企业的销售部门、较大的批发商、零售商和卖场、连锁经营的配送店、大型餐饮、大型娱乐场所、万村千乡店、旅游景区及相对集中的农家乐和散装白酒经营户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的树立典型进行宣传表彰,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4、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酒类违法经营行为。特别是要通过走访农户和诚信经营企业,发现隐藏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民宅院落内及生产加工、养殖场所的制假窝点,对制假窝点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铲除隐患,震慑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