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甘肃酒业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1日
按照省酒类商品管理局《关于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庆阳市酒管局积极安排布署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市“五一”前后酒类消费安全。
此次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20日开始至7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现已进入组织实施阶段(4月26日至7月5日)。专项整治期间,要求各县区严格依据《食品安全法》、《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严禁以罚代管。畅通举报投诉平台,充分利用12312商务部投诉电话,针对社会关注酒类商品的热点问题,主动解疑释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发动群众举报酒类违法经营行为,挖掘酒类制假窝点。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是:以依法打击查处无证生产,无证批发销售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假冒他人厂名、厂址、名称、认证标志、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为重点内容,以小酒厂、季节性酒厂、散装酒生产销售厂(点)、酒类批发销售市场、城乡结合部、农村院落作坊、高档宾馆、饭店、酒店、旅游景点、各类所谓名酒店(行)、酒吧、KTV量贩等为重点场所,以高档知名白酒、葡萄酒、啤酒(假冒知名品牌)、进口洋酒的检查为重点。力求通过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制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侵犯酒类商品知名商标标识知识产权的违法活动,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净化酒类市场环境,逐步建立完善酒类市场监管体制和酒类商品安全保障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消费信心,喝上放心酒。
(王晓华 庆阳市酒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