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平凉市酒类商品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3日
9月4日至9月16日,平凉市酒类商品管理局对全市酒管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督导检查。督查期间,督查组一行深入乡镇、社区,随机抽查酒类生产企业5户,酒类批发企业15户,酒类零售企业、门店21户。
此次督查工作通过现查检查与召开座谈会场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对酒类流通购销台账、酒类流通随附单的管理使用、酒类商品管理执法检查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另一方面对酒管部门内部制度和酒管档案建设情况也进行了细致督查。
通过督查,全面了解了目前全市酒类商品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一是目前各县(区)酒类商品管理机构基本健全,大部分县与商务局合署办公,少数县(区)因机构改革隶属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均为财政全额供给的科级事业单位。二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酒管各级部门通过强化日常监管、加强专项整治、树立先进典型、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完善管理制度等措施,保障全市酒类市场良好运行,全市酒类商品经营渠道齐全,酒类商品丰富多样,酒类消费趋于理性。但在稳定运行、健康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监管体制不顺、执法力量薄弱、缺乏必要的执法条件、执法监管没有达到全覆盖、酒类商品来源复杂、地产酒生产企业大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等诸多问题。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市酒类商品管理工作的规范开展,促进酒类产业健康发展、酒类市场良好运行,市酒管局提出各县(区)酒管部门要及时、主动向当地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汇报酒类商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加强酒类管理执法机构、酒类管理管理人员执法责任的建设;二是要建立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及联合执法机构;三是要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明确监管职责;四是要重视市场监管;五是要支持鼓励地产酒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