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甘肃酒业 南科敏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5日
为了预防和处置酒类商品在流通环节中发生突发事故,避免、降低和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害和伤害,促进全市酒类市场健康发展,规范经营,近日,定西市酒类商品管理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行业管理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台了《定西市酒类商品流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为促进全市酒类商品监督管理工作全面健康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预案》明确定位酒类商品流通安全突发事故:一是指在流通消费过程中,消费者错误饮用由假冒伪劣酒类商品、工业酒精勾兑或非食用添加剂调制的有害酒类商品,造成饮用者中毒、伤残甚至死亡的事故;二是指在流通环节中因仓储、运输等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或引发火灾等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同时按照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酒类商品流通突发安全事故分为重大、较大和一般三级等级。与之相对应的还有应急处理机制,要求突发事故发生后,当地商务部门必须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掌握救治和涉案酒品的处置情况。
为把酒类商品流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落到实处,预案明确了领导机构与职责,规定在市内发生重大酒类商品流通安全事故时,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按照相应的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并及时向市政府、市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
对于履行职责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此次发布的应急预案则突出强调了责任追究制:市上设立统一的12312商务举报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县区商务部门举报发生的酒类商品流通突发安全事故和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对玩忽职守,履职不力,造成酒类商品安全事故突发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编辑:孙俭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