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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重点 凝心聚力 确保酒类市场安全稳定

来源: 庆阳市酒类商品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0日

――庆阳市酒类商品管理局2016年酒类商品管理工作综述

  2016年,庆阳酒类商品管理工作在市商务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着力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着力培育和引导市场健康发展,稳中求进,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强监督检查,规范酒类流通市场秩序
  (一)重心下移,加大对中低端及畅销酒品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市、县(区)酒管部门调整工作思路,下移工作重心,以小卖部、小商店、小饭馆为检查重点,突出加强对茅台王子酒、牛栏山二锅头等低端假酒和西凤六年、五粮春、五粮醇等畅销假酒的查处力度,确保了中低端酒品的消费安全。宁县、环县、合水、西峰四县(区)今年把中低端酒作为市场监管的重点,全年共查处假冒牛栏山二锅头白酒552瓶。
  (二)突出抓好对乡镇和城乡结合部酒类市场的管理力度。城乡结合部和乡镇酒类管理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是酒类市场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全市酒管工作的软肋和短板。一年来,各县(区)酒管部门本着对广大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在抓好县城酒类市场管理的同时,抽调人员,充实力量,把乡镇和城乡结合部酒类市场管理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基本完成了全年到每个乡镇检查不少于两到三次的目标要求。宁县在农村实行红白喜事用酒备案登记制度,防止重特大不安全饮酒事故发生;华池县依托食药监部门乡级设所的优势,采取领导包乡制度,明确责任,靠实任务,效果明显;镇原、环县、庆城、正宁通过采取商务执法与酒类市场检查联合的办法,整合执法资源,强化农村酒类市场管理。
  (三)强化对县(区)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市酒管局今年先后两次利用20天时间对八县(区)酒管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为掌握县(区)酒类市场管理真实情况,市酒管局对县(区)酒管工作的检查采取不听汇报、不要陪同、不打招呼、不预设路线的方式进行,每次在检查县城的同时还要抽查该县三至四个乡镇。每个县城抽查10户左右的批发或零售门店,每个乡镇抽查5至6户的批发或零售门店。两次下县共检查64个乡镇552户酒类经营门店,发现有问题的酒类经营户395户,没有张贴“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警示标志牌的127户,无《酒类流通随附单》的105户,没有进行零售备案登记的63户,查处五粮春、西凤六年、牛栏山二锅头、茅台王子酒等假冒伪劣酒品866瓶,案值37008元。通过全面督查,较好地维护了农村酒类市场经营秩序,确保了低收入群体的饮酒安全。
  二、强化服务意识,促进酒类市场健康发展
  (一)《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管理日趋规范。按照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原则,严格酒类批发许可证审核办理,全年共审核办理《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76户,全市酒类批发企业持证率达到100%。为方便酒类经营者办证,酒类批发许可证办理要件由原来的12项减少到现在的8项。对全市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进行了年度审验,对不再经营、私自变更经营场地和经营品种的取消了批发资格。
  (二)《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逐步完善。建立健全《随附单领用证制度》,实行缴旧领新,严厉查处在随附单使用过程中转借、代开、乱开现象,促使《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三)继续落实酒品抽检制度。按照2015年修订的《庆阳市酒品抽检管理办法》,认真做好酒品抽检工作,严格落实酒品取样标准、取样方式、取样数量、抽检次数、抽检费用等管理规定。2016年全市共抽检酒品46个品种,其中白酒32种,啤酒14种,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三、扩大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市场执法环境
  (一)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酒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元旦、春节、“3.15”、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开展酒类法规政策宣传和真假酒鉴别活动,大力宣传科学、健康、文明饮酒的消费理念。“3.15”当天,市、区两级酒管局共销毁假冒伪劣茅台、五粮液、剑南春、五粮春、西凤、牛栏山二锅头等酒品3939瓶、标值达9.3万元。全年全市各级酒管机构共印制和发放各类酒类宣传资料12200余份,悬挂横幅10条,制作宣传展板8块(面),解答消费者现场咨询1200余人(次)。
  (二)充分发挥“庆阳酒业管理信息网”的主渠道作用。今年以来,市酒管局、市酒业协会的文件、公告、市场稽查等信息全部上传“庆阳酒业管理信息网”,方便大家阅读浏览。全年该网站共报道市场检查、工作动态、宣传教育、脱贫攻坚等方面的信息25条,网络媒介作用得到进一步增强。
  (三)加强宣传报道的力度。市、县(区)酒管部门充分利用《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甘肃酒业》、《陇东报》、《今日庆阳》、市县(区)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平台,广泛深入宣传报道酒管部门的新成绩、新形象,一年来共有12条信息被新闻媒体刊登或转载。
  2016年,全市共出动酒类执法人员2054人(次),检查酒类经营企业5455户(次),查处酒类违法案件120起,没收假冒伪劣酒品8226瓶,案值21.06万元,行政处罚68户,罚款27845元,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81份,受理消费者举报投诉案件29起,封存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的酒品6206瓶,案值16.2万元。全年新办理酒类批发许可证76户,变更登记64户,新增酒类流通备案登记230户,张贴“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警示牌1081张,发放《酒类流通随附单》765本、啤酒销售专用票据975本,酒类生产、批发企业《酒类流通随附单》的开具率及零售企业的索取率分别达到98%和97%,使用率达到100%。
  2017年,庆阳市酒类商品管理局将继续保持对制假售假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和高压态势,坚持不懈地开展经常性打假,强化对乡镇和城乡结合部酒类市场的管理力度,在国家酒管政策调整的情况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酒类市场管理的新途径、新举措,确保城乡居民饮酒安全及全市酒类市场管理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