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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酒类商品管理局开展2016年“3・15”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

来源: 刘盈生 胡治发 张庆玲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5日

 

  3月15日,庆阳市酒管局在西锋区东湖公园门前开展了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酒类政策法规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真假酒鉴别讲解等方式,广泛宣传了《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酒类政策法规,倡导消费者提高依法维权意识,树立“适量饮酒有益健康,过量饮酒有害健康”的消费理念。活动当天,共散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消费者现场咨询200余人(次),同时对2015年没收的假冒剑南春、五粮春、西凤、牛栏山二锅头等总计737瓶、标值达17678元的酒品进行了集中销毁。从庆阳市近年来查处的假冒酒品情况来看,假酒都没有酒类流通随附单,而高档名酒和畅销酒是补仿冒的重点,如茅台、五粮液、剑南春、五粮春、泸州老窄中、洋河系列、西凤系列等。做为一般酒类商品消费者,了解掌握一些酒品消费常识和识别方法是有益和必要的,但关键还是查看自己所购买酒品的随附单,认真核对所购酒品与随附单所填制的生产批号及生产日期是否一致,同时,在购买酒品时索要加盖售货方印章的正规票据,这是因为酒类流通随附单能从源头上保证酒品的来源及流通渠道正规、合法,酒品的流通全程受到监控和管理,确保消费安全。其次,即使消费者购买了假冒酒品,也能够追根溯源,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