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甘肃酒业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5日
按照陇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上半年陇南市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陇食安办发[2014]8号),陇南市酒管局于今年7月1日至15日对全市上半年酒类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进行了考核,考核以现场抽查、查阅案件资料、查看日常工作记录、听取汇报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同时进行了定量和定性综合评价,评价分值为:礼县96分、康县95分、徽县94分、武都92、西和90分、文县90分、宕昌86分、成县85、两当85分。
一、上半年主要开展的工作
(一)整顿规范酒类批发经营秩序
批发许可是酒类管理有效手段,各县区以《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为依据,不断完善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的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批发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武都、康县将批发企业经营信息及提交的相关材料建立电子档案,录入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以便管理部门、经营者、消费者信息查询和交流;礼县、徽县按照省、市酒管局的要求,进一步开展了清理换证工作,在清理换证中,严格遵循办理程序,按照一店一证的原则,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做到不降低标准、不另设门槛,该换发的换发,该注销的注销;文县组织人员重点查处无证批发、游击配送等行为,取缔15家无证批发户,使一些乱批乱销、无证经营行为受到了遏制。今年上半年全市新增批发经营户24户,其中:武都8户、宕昌9户、文县1户、康县2户、徽县4户。全市共有批发企业238户,持证批发率在95%以上。
(二)全面开展酒类零售备案登记工作
陇南市八千余户酒类经营户,广泛分布在商贸流通、餐饮、娱乐等场所,量大面宽,年初陇南市酒管局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并两次赴各县督促检查,各县区商务酒管部门也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开展此项工作。礼县向各酒类经营户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实行酒类商品流通零售备案登记管理的通知》,在城关、盐官、宽川等20个乡镇全面办理备案登记;宕昌组成工作组,已在全县18个乡镇开展备案登记等基础性工作;康县成立酒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酒管工作摆在商务工作的重要位置,以城区为中心,逐步向周边乡镇开展备案登记工作;武都区印制办理备案登记告知书,向经营户逐一告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办备案登记,否则不得从事酒类经营,也要求批发商不得给未办理备案登记的经营户供货。今年上半年,新增备案登记经营户273家,其中:宕昌46家、两当44家、康县42家、成县35家、徽县32家、文县28家、武都25家、西和21家;录入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1724家,城区备案登记率:礼县100%、康县93%、武都91%、徽县90%、宕昌90%、文县88%、两当88%、西和82%、成县75%。
(三)认真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
随附单制度是加强酒类流通监督管理、规范酒类流通秩序、防止假冒伪劣酒类流入市场的有效手段,我局将随附单的领用数量及普及率列为考核各县(区)酒管工作重要指标。康县依托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企业随附单领用记录,极大地方便了查询和监督;文县查验相关企业使用随附单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武都、徽县、礼县在日常检查中,逐笔核对随附单,并在核对无误的单子上盖验讫章,徽县给经营户统一配发资料袋,帮助经营户建立规范的购销台账。今年上半年,全市发放酒类流通随附单510本,其中:武都170本、西和120本、礼县110本、徽县60本、文县50本;各县区城区随附单使用率为:武都95%、礼县93%、西和90%、康县87%、徽县80%、文县72%、宕昌70%、成县59%、两当50%。
(四)进一步强化约束了向未成年人售酒行为
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是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一种保护,各县区按市局的统一要求印制了“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明示标牌,公布了举报电话,告知经营酒类应遵守的规则,在酒类经营场所进行悬挂、张贴。武都、徽县、康县深入到各露天啤酒广场、酒吧、KTV等娱乐场所,检查经营户的资质、啤酒的来源、质量及是否向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售酒,要求酒类经营者在无法判定购酒者实际年龄时,应提示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检查中共查扣劣质扎啤36桶,销毁过期啤酒64箱,下架来源不明啤酒68箱、洋酒12箱。各县区城区“不得向未成年人售酒”警示率分别为:武都96%、康县93%、徽县90%、礼县90%、两当85%、文县82%、宕昌80%、成县70%、西和63%。
(五)深入开展酒类专项治理
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武都、礼县、西和、康县、宕昌酒类执法人员深入商场、超市、专卖店、零售门市部等酒类经营场所,以名优酒、进口酒和畅销酒为重点,着重集中检查了伪造、冒用认证标志、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以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酒类商品违法违规行为,共查处售假案件26起,案值19.2万元。其中:礼县查处销售假冒茅台、五粮液、剑南春案件4起42瓶,案值3.82万元;武都查处售假案件12起,查扣假冒五粮液、梦之蓝、锦绣陇南等酒类商品152瓶,案值9.65万元;康县查处售假案件3起,查获假冒世纪金徽32箱128瓶,案值0.82万元;西和查处售假案件4起,查扣假冒五粮液、赖茅等酒类商品39瓶,案值2.84万元;宕昌查处售假案件3起,查扣假冒五粮液、金徽十八年、锦绣陇南等酒类商品36瓶,案值2.07万元。礼县深入盐官、祁山、白河、中坝等乡镇对32家散酒经营户进行了重新审核登记,并签订了保证书,对6家经营来源不明散酒经营户予以取缔;文县对碧口、樊坝等乡镇散装白酒经营进行了两次专项治理,对罐体保管不善、无随货检验报告、环境卫生脏乱差、标识不健全的7户经营户下达了整改通知书,3户整改不达标者做出了停止销售决定。武都、徽县利用一个月时间,全面开展酒类市场安全大检查,告知经营户安全用电、用水常识,严格检查进货渠道,防止工业酒精勾兑的酒类产品流入我市,要求酒类商品的存放远离高污染、高辐射物品,不得与有害、有毒、腐蚀性物品混放,制定和完善了安全处置应急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成县、两当无证批发比较严重,早已到期的批发证也未换发;礼县办理批发证时,部分经营户提供的资料不全;宕昌、西和有明零暗批现象。
(二)零售备案登记、随附单的使用、不向未成年人售酒警示三项考核指标城区完成得较好,除礼县、康县外,乡镇、农村完成得较差,批、零企业完成得较好,餐饮、娱乐场所完成得较差。武都部分企业用企业内部调拨单代替随附单;礼县、康县有转借、代开随附单现象;文县、徽县部分随附单项目填写不全,不能完全达到溯源目的;宕昌、成县、两当经营者索取随附单意识不强。备案登记证大多手工填写,凌乱不规范,成县、文县警示贴不醒目、内容不完善。
(三)武都、礼县、西和、康县、宕昌开展过维权打假工作,但效果不明显,文县、徽县、成县、两当管理人员识假辨假能力有限,维权打假工作较为被动,全市制假售假问题尚未有效解决。
(四)散装酒的管理还存在很大问题,来源不清、质量不明、底数不实、流动销售、盛装容器不规范等问题依然突出,除武都、文县、礼县开展过专项治理外,其他县对散酒的管理还未引起足够重视。
(五)各县区日常性检查工作开展不平衡,武都、康县、礼县有日常检查记录,有告知、整改和案件处理记录,其它县虽开展了日常性检查工作,但次数少、工作不细致、工作痕迹不明显。
(六)各县区普遍存在酒类专职管理人员少、执法装备落后、工作经费短缺等问题,监管缺位或不到位。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思路
(一)在积极履行职责的前提下,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在人员编制、经费拨付、执法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持,使酒管工作有一个与之相匹配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二)规范酒类批发经营秩序,全面清理和整顿酒类批发市场,该取缔的取缔,该健全手续的健全手续,杜绝无证批发、游击配送行为,从源头上把好酒类商品质量关。
(三)在完成和巩固城区零售备案登记、随附单的使用及不向未成年人售酒三项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各县区要全面推动乡镇农村酒类管理基础性工作,以点带面,层层推进,力争全市酒管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四)加强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打假能力,以全国名优酒、地产畅销酒及进口酒为重点品种,以节假日为重点时段,采取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单独执法与食药监、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相结合,对制假售假者采取高压态势。
(五)全面整顿规范散酒市场,摸清底数、夯实基础,与经营者签订责任书,对来源不明、无质量保证的散酒一定要下架封存。
(六)开展诚信体系工程,推进以“真品售酒、实价售酒”等为基本要求、以“放心酒”示范创建为主要内容的诚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信用档案。
(陇南市酒类商品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