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甘肃酒业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8日
金昌市酒类商品管理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集中清理整顿利用互联网销售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酒类商品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并将通知精神下发到县(区),要求全市以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为切入点,打击无证无照经营、制售、贩卖、储运假冒酒类商品为侧重点,以促进酒类流通市场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为目的,从10月23日开始,全市统一展开酒类流通领域集中清理整顿特供、专供酒类商品的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对全市范围内的酒类经营企业进行了地毯式的清查。重点清查了酒类经营企业是否销售以“专(特)供XXX(国家机关)”、“XXX(国家机关)专用”、“XXX省(市)指定接待专用产品”、“军队特供”、“军需特供”等国家机关的名义及类似内容的酒类商品;整顿酒类流通随附单的规范与使用。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85人次,车辆30台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检查经营户97余户,查处门店销售“特供”“专供”标识酒案件1起,查扣“特供”“专供”标识酒62瓶。目前,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违法行为是一项长期性工作,特别是进入冬季及元旦春节来临时,是酒类商品的销售旺季,也是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违法行为的高发期,金昌市酒类商品管理局将充分发挥对酒类市场的监管作用,与其它部门密切配合,切实管好酒类流通市场,确保酒类商品的饮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