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甘肃酒业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8日
规范农村酒类经营行为 保障农民酒类消费安全
为规范农村酒类市场秩序,加强农村酒类市场监管,嘉峪关市商务局(酒类商品管理局)按照省酒类商品管理局要求,决定从四月下旬开始,联合雄关、镜铁、长城三区对全市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酒类市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检查整治。此次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分为:动员部署 (4月20日―4月30日) 、自查自纠(5月1日―5月20日)、专项检查整治(5月21日―7月5日)和总结上报(7月6日―7月15日)四个阶段。
此次专项检查整治活动,以打假治劣,规范渠道,保证酒类质量安全为目的,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的酒类生产企业、销售公司、批发经营商、零售商、集贸市场、餐饮店、旅游景区(点)、超市、农家店、农家乐、厂矿驻地生活区及周边区域等酒类商品经营企业(个人),进行全面的检查整治,做到检查一处,登记一处,指导一处,规范一处,切实摸清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酒类市场情况,掌握酒类经营者底数。整治活动中重点查处制售储运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无证批发酒类商品,销售过期酒类商品,批发酒类商品不开具《酒类流通随附单》等违法行为,督促、指导酒类经营者及时办理酒类零售备案登记,建立健全经营台帐、索要票证、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及不合格或过期酒类商品下架退市等酒类经营管理制度。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的经营者,将树立典型进行宣传表扬。
近期,该局积极与三区沟通协调,并下发了专项检查整治方案。在三区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共同对专项检查整治进行了宣传动员、安排部署。目前,三区所辖各镇已按照整治方案要求,指派专人先期对辖区内酒类经营企业(户)进行摸底造册,自查自纠。
五月下旬起,该局行政执法支队将在区、镇相关人员的配合下,深入该市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对所有酒类经营企业(户)进行检查。
(作者单位:嘉峪关市酒类商品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