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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出台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报规定

来源: 甘肃酒业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5日

  规定明确,申请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称申请人)应当向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提交申报资料以及必要的样品。同时,填写供公开征求意见的内容。申请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工具、设备用新添加剂的,还应当提交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资料。
  申请首次进口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还应当提交出口国(地区)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出具的允许该产品在本国(地区)生产或者销售的证明材料;生产企业所在国(地区)有关机构或者组织出具的对生产企业审查或者认证的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