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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诉商标侵权案一审胜诉荣和烧坊不服要反诉

来源: 甘肃酒业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9日

  6月24日下午,历时8个多月的贵州茅台起诉贵州荣和烧坊商标侵权案迎来最终的裁判。午后14:05该案在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从法官宣读判决书到结束,大约仅有10分钟时间,最终结果是原告贵州茅台胜诉,被告贵州荣和烧坊被判停止侵权并赔偿贵州茅台累计22万元以及4000元案件受理费。
  据了解,荣和烧坊不服一审判决,决定在7日内上诉。并另行起诉贵州茅台非法扣押荣和烧坊酒一事。
  “我们会联合茅台镇其他败诉的酒厂一起起诉贵州茅台,另外,我们也会起诉茅台非法扣押我们价值千万元的酒。”荣和烧坊有关人士表示,“在判决结束后,我们董事长知道今天的判决结果了,表示要在7日内起诉茅台。”